本报记者 赵振杰 石可欣 陈小平
初夏时节,濮阳县鲁河镇后杜堌村“土地驿站”1号示范方的365亩小麦逐渐进入成熟期,丰收在望。
示范方里,村民孙安乐穿着胶鞋在地里忙碌着。“我们已经和南阳等地签订了机械作业协议,过两天就要南下去收麦,今天来浇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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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孙安乐放弃了南方城市的工作回村务农,一开始妻子并不理解,孙安乐给出了他的理由:不仅离家近,而且现在农村有很好的机遇。
孙安乐口中的机遇,源自鲁河镇在全镇47个村推行的“土地驿站”。
“谁来种地、怎么种地,如何实现村集体收入从无到有,是当时鲁河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时面临的难题。”濮阳县鲁河镇党委副书记王凤华介绍,再加上农村土地耕作分散,形不成规模效益,农民增收和解决种粮问题成了不好协调的矛盾。
小田并大田,推行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是鲁河镇提高农业效益、降低成本、发展村集体经济开出的“药方”。
2020年,鲁河镇首先通过清产核资核出110亩土地,作为集体资产,注册成立了我省第一家乡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鲁河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以其下辖的47个行政村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为股东,群众以土地流转或托管、机械、资金等方式入股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形成了“联合社+合作社+农户”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随后,在全镇推行“土地驿站”,农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把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土地驿站”,达到一定储备规模后,联合社将土地成方划片,并承包给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实行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经营。目前,全镇土地规模经营总面积达到2.5万亩。
为了让农民收益最大化,鲁河镇还推行了“五统一”运营管理模式,镇联合社组建农业机械化服务、土地托管及流转服务、养殖专业服务等8个服务团队,统一农资供应、订单种植、农机服务、产品销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促进群众增收、农业增效,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3年过去了,土地还是原来的那些土地,但面貌却变了样。
公路两旁,处处都是集中连片的麦田。通过“土地驿站”,农户实现了规范有序的土地流转,流转费由亩均500元提高到800元。同时,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土地驿站”经营主体每亩还能节约生产支出100多元。
鲁河镇新村村党支部书记郝兆德告诉记者,村集体通过经营“土地驿站”的135亩土地,每年能增加12万元收入。目前,全镇47个村都有了集体经济收入,其中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10个,真正实现了土地增值农民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