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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近日批准实施《关于鼓励支持外商投资设立和发展研发中心的若干措施》,以五大方面二十二项举措,鼓励外商投资结合江苏产业发展方向设立研发中心,一体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开放创新。

措施明确,支持开放创新融合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保障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享受优惠税收政策;支持外资研发中心依法使用大型科研仪器、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科技报告和相关数据开展基础研究,鼓励和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承担各级科技任务。

措施提出,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推动科研数据、知识产权、科研物资、保税研发等创新要素的无碍流动,通过管理流程的优化,进一步提高科研便利度。

人才是第一资源。措施明确进一步提高外籍人才工作许可、居留许可、出入境手续的便利度,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为外籍成员申请一次性不超过劳动合同期限的工作许可;允许外资研发中心以团队为单位,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还明确提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同时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针对商标恶意注册和仿冒混淆、专利侵权、恶意诉讼等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黄蒙 亓晨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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