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3-003)。
经事后核对,发现有误,现更正如下:
第一处:
更正前: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更正后: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第二处:
更正前: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高科投票”
第 1 页 共14页
页
(1)议案设置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九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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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有 6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在 1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2,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在 1 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
股东可以将票数在 1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更正后: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高科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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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提案 3,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第三处
更正前:
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同意 反对 弃权
备注
提案 (股) (股) (股)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附注: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1,股东可以将票
数在1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
直接打“√”表示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给候选人。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1,股东可以将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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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直
接打“√”表示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给候选人。
选举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1,股东可以将票数在1位监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直接打“√”
表示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给候选人
更正后:
附件2: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附注: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
将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票
数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
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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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更正后的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
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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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
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
月29日,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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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2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议案 2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2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议案 3 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23
年 3 月 22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如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实
行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
开披露。
议案 1 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
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2 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
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3 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本次应选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
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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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22年3月29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
务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请参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鲸塘工业集中区 江苏中晟高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文蕾
电话:0510-87688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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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510-87681155
电子邮箱:jsgk@jsgaoke.com
邮编:214244
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附件 2)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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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高科投票”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
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
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提案 1,应选人数为 6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提案 2,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提案 3,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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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5:00。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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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4月7日召开的江苏中晟
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
授权委托书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数量: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选举程国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徐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单秀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许春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张鸿嫔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选举李秋兰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选举侯浩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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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易永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贺喜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选举杨惠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
选举沈维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
东代表监事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注:
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票数在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
将票数在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候选人时,表决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票
数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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