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全文如下——

关于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汕头市建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1927206939

住所(地址):汕头市龙湖区华山路14号

2023年4月22日,由你单位在光明区承建的光明区A631-0115 宗地项目1栋主体工程,发生了一起高坠事故,造成一人死亡。2023年6月8日,我厅组织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了核查并抽查了该项目,发现该项目存在以下问题。1.1号楼3单元屋面模板材料堆积。2.爬架拐角部位存在多处底板破裂,部分木板间隙间距过大。3.1号楼3单元3层裙楼外架架上材料未及时清理,总平面材料未分类堆放,地下室存在大量聚苯乙烯板。4.4#塔机起升卷筒上钢丝绳排列不整齐。5.4#塔机附着顶升验收表中关于塔身垂直度的内容不完整,未区分附着点之上和附着点之下的差异。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等证据证实。

来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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