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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执行。发改委要求,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可用率情况等报发改委(价格司)和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